你們一定不知道,我40歲做媽迷有多幸福的感覺。

 WHY?

我早期立下;不婚主義。

不婚也無子人生;走一輩子,當時是30歲以前立下自我的人生條件。

BUT 當真的滿30以後,我覺得我應該要有個孩子。

自己的孩子是一個傳承。﹝當然也有人是大愛;領養。﹞

但找誰傳承哩!隨便找個男人嗎?............NO:校A...才這樣。

基因如果太差;我個人寧缺勿濫。

那要啥基因哩!?

FAST;外貿協會,我應該算會員喔!

SECOND;需要很聰明嗎?應該吧!

THIRD;那要很會賺錢嗎?當然唷!
FOUTH;.........#$%#$^#&
結果!我的老公...口恩!....哈哈!我不敢批評。
因為他是我的最愛的〝老爸〞。ㄎㄎ...
不過我現在倒是〝全職媽媽〞.............算我老公 有第3項 ㄉ優點。
其實,我看我寶貝對我一直「傻笑的影片」,我心理都一直 這樣OS 勒!
最後,我屈服阿............NO1....4......我不在意啊!
條件在多,.....一點也不吸引我,唯一在乎就是我兒子對我「滿意的笑容!」
我真是愛屬我跟我老公,結合下的寶貝。
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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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